記者陳俊宏/綜合報導
一名女高中生小珍(化名)因不想上某節課而蹺課,騎車到另一名陳姓男同學家中玩電腦遊戲,結果遭到陳和另名同學小明(化名)輪流性侵。台中地院法官依犯二人以上共同強制性交罪,判陳7年10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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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指出,2015年年底某天周二上午,陳生騎車載小明,而小珍則自己騎一輛車,三人一起到陳的住家。結果兩男竟起色心,不顧她掙扎抵抗,將對方拉到床上,先後霸王硬上弓。
小珍證稱,印象中那天是星期二,因為有不想上的課,所以特別有印象,當天是蹺課,是事後請的病假。但陳生否認犯行,辯稱沒有和她嘿咻,不清楚她為何會說他和小明有一起對她性交,也不清楚小明為何會說與他一起和她發生關係。
但台中地院法官不採信陳生的辯詞,認為被告與告訴人為同班同學,不知彼此尊重,反因年輕氣盛,竟為滿足一己之私慾,不顧告訴人反抗,與共犯造成告訴人身心受創甚鉅,及犯後否認犯行的態度,因此判刑7年6月。而小明犯案時17歲,被少年法庭依加重強制性交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