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台北市衛生局日前公佈違規廣告處罰案件,其中有一件產品「抗菌乾洗手凝露」,是館長陳之漢之前在旗下惡名昭彰股份有限公司推出的產品,標榜可以有效對抗新冠肺炎,被民眾檢舉。對此,台北市衛生局也祭出裁罰,依據違反《藥事法》第69條,開罰6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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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台北市衛生局109年3月份處理藥物(含醫療器材)、一般商品違規廣告處罰案件統計表指出,惡名昭彰股份有限公司的「抗菌乾洗手凝露」產品廣告內容宣稱:「…為有效對抗冠狀病毒的活性成分…有效對抗新冠病毒(武漢肺炎)…綠膿桿菌 金黃色葡萄球菌 大腸桿菌…在日本常添加於漱口水以滲透去除牙周病菌,能有效阻隔多種細菌、酵母菌、真菌及病毒…殺菌…消毒…」等文詞。
台北市衛生局指出,廣告內容涉及醫療效能宣傳,違反《藥事法》第69條規定,該案件是被民眾於109年3月3、5日向台北市政府單一申訴系統檢舉,在3/25開出裁處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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