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羅志華/台北報導
前立委羅淑蕾於2017年參團到加拿大旅遊,同團的蔡姓女團員事後向媒體爆料羅淑蕾集合不準時、更改行程,讓羅淑蕾特地召開記者會澄清,並以蔡女指她「耍大牌」提告妨害名譽,經北檢調查後不起訴。羅淑蕾另提民事求償200萬、要求登報道歉,北院4月10日判她敗訴。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蔡女2017年回國後找媒體爆料,指羅淑蕾一行21人和她們10人併團,對方仗著人數多又有「前立委」隨行,不但行程中處處指揮,連原本要在加拿大阿岡湖划獨木舟,都因羅淑蕾一行人覺得太危險而取消,而在波士頓鴨子船行程中,又因對方集合不準時,害大家餓到快9點才吃飯。
蔡女回國後,不甘在旅行團受氣,找立委蔣萬安出面協調,於2017年10月17日在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調解成立,協議旅行社退還部分費用和解;其餘團員也陸續因行程、住宿受影響,陸續向旅行社要求退還部分款項。
羅淑蕾特別召開記者會澄清,稱當時親眼看人從獨木舟落水,附近又沒有救生員,她是基於安全才請導遊換行程,更沒有「耍大牌」讓其他團員乾等,事後也向蔡女提告。
檢方調查時,認為蔡女只是抱怨行程受影響,沒提到貶損羅淑蕾的內容,依罪證不足不起訴,羅淑蕾不服,已向法院聲請交付審判,目前仍無結果;民事部分,羅淑蕾向蔡女求償並要求登報道歉,蔡女律師希望等看到交付審判的結果後,再繼續審理,雙方曾試圖和解不成,北院4月10日判她敗訴。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