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游芳男/宜蘭報導
宜蘭市中山路二段,10日下午發生恐嚇行車衝突,自小客游姓駕駛,因對方自小客未打方向燈即急切入內車道而按喇叭,對方竟攔車,且恐嚇還動手搥凹引擎蓋後離去,游男報案,警方調閱相關監視畫面,追查涉案車,將通知涉案人到案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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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調查,自小客游姓駕駛,10日下午行經宜蘭市中山路二段時,不滿外側車道車未打方向燈即切入內車道,游男按喇叭示警,遭按喇叭車駕駛火大,將游男車攔下,在約2分鐘內,做出拍打游男車窗並言詞恐嚇,也以手將游男車右引擎蓋搥凹陷,游男立即向警方報案,警方追查涉案車,並將通知涉案人到案說明。
宜蘭警分局提醒,藉由超車擋道來逼人停車行為,可能構成《刑法》304條強制罪,另道路交通安全處罰條例第43條規定如任意以迫近、驟然變換車道或其他不當方式,迫使他車讓道或非遇突發狀況,在行駛途中任意驟然減速、煞車或於車道中暫停,可處新臺幣6千元以上2萬4千元以下罰鍰。
另警方也提醒民眾,如遭他人惡意擋道攔車,應先將車輛靠邊、緊閉車窗並報警,切勿開窗或下車理論以免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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