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陶本和/台北報導
世界衛生組織(WHO)針對我國人自發性在美國《紐約時報》(The New York Times)刊登促請支持台灣參與WHO的廣告,提出13點回應。對此,外交部國際組織司司長陳龍錦在疫情指揮中心回應後,外交部也隨即發出正式聲明反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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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表示,肯定WHO開始認真看待台灣的存在,並願意公開討論台灣的參與問題;然而,WHO迄今仍無法抗拒來自對岸的不當政治壓力,秉持專業及中立原則接納台灣完整無礙的參與,甚至在WHO對疫情的報告中,仍然將台灣當成對岸的一部份,這與台灣完整參與WHO的會議、機制與活動,仍有很長的距離。
外交部指出,WHO衛生緊急計畫主任萊恩(Michael Ryan)雖曾於本年初公開表示,WHO「已就防治新冠病毒(COVID-19)疫情與台灣專家充分溝通及合作」;但事實上,台灣目前的參與仍極其有限,不但有礙我國即時取得第一手疫情資訊,更不利我國向其他國家分享「台灣模式」防疫成果。
外交部強調,台灣完整健全的公衛體系,以及成功的抗疫與防疫經驗,是WHO推動達成「全民均健」(Health For All)目標不可或缺的夥伴。然而,因為政治因素,台灣自2017年起即未再受邀出席 「世界衛生大會」(WHA),自2009年至2019年,我方申請參與187場WHO技術性會議,每次申請的時間均十分冗長,且只受邀參加57場,被拒率高達7成,WHO也多未告知拒絕的原因。
外交部表示,我國所在地區屬WHO西太平洋區署(WPRO)負責,但WPRO一向拒絕與我方聯繫,也未曾提供任何區域內的公衛資訊予我國;台灣的專家雖能參加與防疫相關的臨床管理及感染控制兩項網絡,但WHO仍未同意邀我方參加實驗室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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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強調,WHO雖將我國專家納入WHO 「國際衛生條例」(IHR)的專家名單,但鮮少邀請我國專家出席相關會議,這次全球疫情的處理,就是最顯著的例子。另外,WHO基於政治考量,無法認證台灣所製造的疫苗,影響我國推動疫苗的研發,也對台灣提供疫苗給有需要的國家造成阻礙。
外交部認為,這些事實顯示,台灣無法參與WHO,不但損害台灣2,300萬人的健康人權,更不利其他國家人民受惠於臺灣所能提供的協助及經驗分享。
外交部重申,台灣有能力,也有意願參與及貢獻提升全人類健康水準的各項努力,並已以具體行動,透過捐贈醫療物資及分享防疫經驗等方式,積極協助各國對抗武漢肺炎的蔓延。我國已經向國際社會展現「臺灣不但能幫忙,而且正在幫忙」(Taiwan can help, and Taiwan is helping!)。
外交部指出,WHO做為主導全球公衛發展,捍衛「健康人權」最重要的國際組織,本應堅守專業中立的立場,廣納包括台灣在內所有利害關係方(stakeholders)的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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