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文紓困2.0開放接案者「3途徑」申請!事實與身份不得重複

▲▼文化部長鄭麗君說明藝文紓困方案。(圖/翻攝自記者會直播畫面)

▲文化部長鄭麗君說明藝文紓困方案,提到申請途徑不得重複問題。(圖/翻攝自記者會直播畫面)

記者林育綾/台北報導

文化部首波「藝文紓困1.0」方案在日前截止受理,預計5月初公告開放「藝文紓困2.0」方案,針對有自然人、自行接案者反應,在第一波因身份認定問題難以申請,文化部表示第二波會將藝文自雇者納入「勞動部自營業者補助專案」,屆時共有3種途徑可申請,不過申請者身份與事實不得重複,也就是若使用一種途徑,不可透過另一途徑重複請款,在審查部分也會把關。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在「藝文紓困2.0」中,從事藝文工作的自然人將有3種途徑申請。(圖/行政院提供)

針對自行接案、從事藝文工作的自然人,文化部將在「藝文紓困2.0」中,將藝文自雇者納入勞動部自營業者補助專案,屆時將有3種途徑可以申請紓困支持,第一個是可自行申請,由文化部提出的「減輕營運衝擊補助」,可針對受疫情衝擊而導致承攬契約或工作約定受影響的自然人提供補助。

第二個途徑是由事業單位協助提出,自然人的薪酬可合併於合作之事業人員薪酬中;第三個途徑是勞動部將針對不分業別的自雇者提出「自營業者補助專案」,只要是勞保投保薪資2萬4千元以下,且107年度未達課稅標準的自營業者,就可申請每月1萬元薪資補貼,預計補貼3個月。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藝文紓困2.0」預計在5月初公告,屆時將開放線上和書面申請。(圖/行政院提供)

外界擔憂是否會有申請者重複申請,造成資源分配不均問題,文化部長鄭麗君說明,3種途徑補助不能重複申請,這方面在審查也會把關。她強調,原則上紓困是以「受疫情衝擊」而造成嚴重損失為主,這原則不會變。

另外第一波和第二波申請之「事實不能重複」,若是不同月份受疫情衝擊造成虧損,可以提出;若有來不及在1.0時提出的,原則上在2.0提出也能接受,如果有漏申請的項目,原則上也能補提。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鄭麗君也說,藝文紓困1.0共收到7658件申請,由於9成都是後期送件,在3月底前送件的並不多,目前已陸續審查完第一波在3月送來的申請,將於本週陸續發出核定函,獲補助者收到核定函後即可向文化部請領補助款。而文化部同仁目前也都在夜間和週末加班陸續審查,期望能在5月底前完成核定撥款,有關「藝文紓困2.0」預計在5月初公告,屆時將開放線上填寫和書面申請。

▲藝文紓困補助方案各類別諮詢窗口。(圖/文化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