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韻如/高雄報導
黃姓人夫與妻子的黃姓女同事大搞婚外情,2人多次在外嘿咻,黃女還為他墮胎3次,而他事後不想再與黃女交往提出分手,但沒想到對方竟氣得把姦情告訴妻子,結果反被提告求償。高雄高分院審理後,判黃女須賠償黃男妻子3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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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判決,黃男妻子提告主張,她與黃女是同事,而黃女明知道黃男是她先生,卻仍偷偷交往,期間還多次發生關係,黃女更因此懷孕,直到2017年11月22日,黃女才主動向她坦承姦情,讓她相當痛苦,憤而提告求償。
法院開庭時,黃女卻否認姦情,還說根本沒有跟黃男發生關係,更遑論有因而懷孕3次的事。黃女還說,她對黃妻說的內容,全都是為了配合黃男想要離婚的說詞,但事實上並非如此。
黃男則出面證稱,2人4年前開始交往,交往2年多,一開始就有發生過關係,也曾讓黃女懷孕,更在2016年農曆過年帶黃女去墮胎,隔年2月中旬又陪黃女到婦產科拿藥,之後對方又說懷孕了,但他不清楚後續情況。
黃男還提到,因為2人有金錢往來,2人的互動也都是在上班期間才發生,原本妻子並不知情,但最後因為他想提分手,黃女才把2人姦情全盤托出,還因此鬧上警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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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事後調查,黃男夫婦與黃女2017年11月28日到警局作筆錄時,黃女向警方說出,「那我小孩生下來可以驗DNA吧?如果我小孩生下來是他(黃男)的,他要負責任對不對?」更向黃妻嗆聲,「我小孩生下來,我沒有要拿,要提告就提告」,但事後卻又打電話給黃男求情,「我可以拜託你,不要告我好不好」、「小孩我會拿掉,好不好」、「我那麼愛你,為什麼」等。
此外,法官也查出黃女婦產科的診斷紀錄,且也有墮胎事時,因此認定2人姦情,在審酌黃女的經濟收入及家庭狀況後,判黃女須賠償黃妻30萬元。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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