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台北市李姓男子2014年間帶著女友小諦(化名)到夜店狂歡,小諦爛醉返家,李男竟找死黨吳姓男子,前來性侵小諦,不但大搞3P還錄影。小諦不堪遭辱,發憤考上法律系,成功復仇提出訴訟。李男、吳男二審分別遭判4年與2年,小諦求償,高院判決2人須賠償60萬元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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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發生於2014年11月底,當時19歲的小諦與25歲的李男交往,晚間2人到台北市某夜店參加朋友的生日趴,小諦喝到爛醉,被李男帶回租屋處。沒想到李男竟找了27歲的死黨、吳姓男子,聯手性侵小諦。過程中,小諦疼痛不堪,勉力睜開眼睛一看,竟發現是不知名的男子正在侵犯她,而男友還在一旁拿手機攝影。
小諦因疼痛不斷求饒,但2人仍不罷手。不堪遭辱的小諦事後與李男分手,為了保障自己法律上的權益,小諦發奮圖強考上法律系,鑽研相關法律流程,1年多後才提出告訴。檢方對2男提起公訴,一審法院將李男判刑5年、吳男3年10月。案經上訴,高等法院二審改將李男判刑4年,吳男則被認定情堪憫恕,改判2年。案件上訴最高法院審理中。
另外小諦也提出附帶民事訴訟,求償300萬元,一審判決2男須連帶賠償60萬元。雙方均上訴第二審,高等法院審理後,認為根據小諦提出之錄影內容,她當時已酒醉而處於意識不清之軟弱無力狀態,且依當時2男的對話內容,應有察覺小諦已陷於泥醉狀態,仍利用小諦酒醉不能抗拒之機會,而共同侵害她的貞操權、性自主權,故2男應對小諦負連帶賠償責任。
高院審酌雙方身分、社會地位、資力、2男侵害手段,及小諦心理創傷程度等情狀,還是判決2男需賠償60萬元,賠償部分就此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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