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因為不滿翁姓同居男友另結新歡,越南籍女子趁著翁男昏睡之際,將他的命根子剪斷,丟進八掌溪;翁男經過手術後,雖然陰莖變短,但性功能已恢復正常,出庭時自認自己劈腿有錯,因此還幫女友求情,願法官考量女友是無心犯錯。
這起轟動當地的「閹割」案,發生在去年10月。被告潘女是從越南嫁到台灣的新移民,和丈夫離婚後,就在餐飲業工作;因為工作關係,她認識了常到店內消費的翁男,並且熱戀、生下1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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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發前,潘女得知翁男另結新歡,就曾威脅要他收斂,否則要剪掉他的生殖器,不過翁男並未聽勸。潘女指出,男友有毒品前科,事發當晚他吸毒後太亢奮,所以服用安眠藥入睡;她利用這個機會,將他的生殖器剪掉,並且丟到八掌溪,最後再到台南市鹽水區鹽水分駐所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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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地方法院今天審理終結,判決書指出,翁男出庭時自認不該,認為命根子被剪是自己的因素,請求法官考量女友無心犯錯,給予自新的機會;加上潘女在案發後自首,且翁男未達重傷害程度,術後仍恢復自然受孕功能,法官便以重傷未遂罪判處潘氏1年2月徒刑,緩刑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