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劉亭/綜合報導
武漢市楊小姐的嬰兒1月13日出生,月嫂1月22日開始到家裡服務,月嫂出現不斷咳嗽症狀,楊小姐要求暫停合約卻被拒絕。之後月嫂、雇主一家三口都確診新冠肺炎。但月嫂中心認為不確定誰是傳染源,拒絕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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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據楚天都市報報導,楊小姐24日指出,去年9月25日與月嫂中心「津菩提果科技有限公司」簽訂合約,服務26天費用1萬元人民幣(約4.3萬元新台幣)。在楊小姐1月13日生產後,由曾小姐開始進行母嬰護理服務。
曾小姐1月19日出門和家人吃年夜飯後,20日開始出現咳嗽、喉嚨癢症狀,隔天就因身體不舒服收工回家。由於當時新冠肺炎疫情正在加重,楊小姐隨即要求月嫂中心終止合約,但月嫂中心卻拒絕,更保證月嫂是健康的,但不保證沒有病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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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小姐擔心違約,只好換了另一位李小姐。但李小姐沒戴口罩轉搭多班公車,在22日晚上到達後,多次出現咳嗽、吐痰症狀,還向楊小姐聲稱「打掃沙發衛生吸到灰塵導致」。
到了1月26日楊小姐咳嗽頻繁,第二天去醫院拍CT,發現已經被感染,回家後和老公自行隔離,要求月嫂戴口罩,用洗手液洗手後再照顧寶寶,但月嫂卻沒有遵守,有時候連口罩都不戴。
直到1月29日楊小姐夫妻與月嫂的化驗報告出來,顯示三人都是陽性,月嫂的病毒濃度更是夫妻的2-3倍,這才正式終止合約;寶寶1月29日開始出現吐奶、咳嗽、發熱等症狀,31日更是臉紅、發燒、兩眼含淚,當晚被確診為新冠肺炎感染。
楊小姐認為,病毒濃度越高,傳染性越強,月嫂可能因為在路上多次轉車,部小心感染了病毒,傳染給她一家人,要求月嫂中心道歉、全額退款和賠償。月嫂中心回覆,無法認定誰傳染給誰,公司因此不能完全滿足雇主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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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菩提果科技有限公司負責人朱女士介紹,第一個月嫂身體不適,當時出現疫情,公司顧問說,如果不需要,可以退單,不承擔違約責任,但楊女士還是想再找一個月嫂,顧問就推薦了第二個月嫂李女士。
月嫂告知,到達雇主家當天,楊小姐就有發燒症狀,以為是乳腺炎、堵奶,還幫忙解決了催奶問題。過了幾天,月嫂和雇主夫婦倆同時檢查出陽性,雖然月嫂病毒濃度高,但並不能因此確定就是月嫂傳染給雇主的,月嫂畢竟已經50多歲,熬夜護理嬰兒,免疫力不如年輕人。
朱女士說,現在公司全額退款給雇主,相當於兩個月嫂前後白做了半個月,很冤枉。雇主覺得月嫂服務不到位、工作人員態度不好,但公司也做了工作,同意電話或微信道歉。
此外,雇主要求賠償18個月、每月1500元人民幣的奶粉錢,公司認為不能認定誰傳染誰的病毒,出於對孩子的同情,考慮到孩子長大後會添加輔食,按照國內奶粉價格核算,同意補償6000元人民幣的奶粉。因雙方沒有達成一致,建議雇主走法律程序。
武漢市第四醫院檢驗科技師陳劉俊表示,月嫂病毒濃度高,只能證明月嫂更容易被感染,病毒更適合在她體內生存和繁殖,推測出具有感染性,可能是月嫂傳染雇主,但也不排除是雇主傳給月嫂。誰傳染誰,需要更多的大資料和感染的時間順序的檢測結果來佐證支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