韋禮安稱「寫滿90首歌約滿」走人…福茂唱片爆他年賺1731萬:僅50首算數

▲5月hito大台柱韋禮安。(圖/記者林敬旻攝)

▲韋禮安2018年在臉書宣布約滿,與前東家福茂唱片鬧上法院。(圖/記者林敬旻攝)

記者羅志華/台北報導

藝人韋禮安自2018年9月,在臉書宣告與前東家「福茂唱片」約滿、不續約,雙方鬧上法院,北院4月27日開庭,韋禮安主張已履約創作滿90首歌曲,但福茂唱片僅認定50首,並依訴訟費用、韋禮安解約後的收入求償1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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韋禮安2007年大學時,在華視《快樂星期天》歌唱比賽奪冠後,與福茂唱片簽約,約定出滿8張專輯、90首歌曲,韋禮安於2018年7月自認履約完畢,發存證信函向唱片公司主張約滿,並於9月在臉書發文,引發熱議。

福茂唱片主張,韋禮安聲稱已創作95首歌曲,但像《好天氣》、《女孩》等歌曲,明明是同一首歌,卻只因在不同場合出現,就被他多次計入,認為他的計算方式不合理、雙方合作發行的歌曲僅50首,合約依然存續。

且當初考量韋禮安韋創作歌手,歌曲產量未必穩定,約定即使他在期限內沒創作出歌曲,也不會主張他違約,而是讓合約自動延長,但韋禮安不僅片面解約,還自行在外接案,福茂唱片認為,韋禮安先前在公司,曾1年就賺了1731萬,目前依他解約後在外接案所得、合約糾紛訴訟,向他求償100萬。

韋禮安律師認為,韋禮安創作出的歌曲,全憑福茂唱片決定要不要發行,且有部分歌曲並不是以專輯形式發行,福茂僅認定50首、又以此主張合約存續,對韋禮安並不公平,且依《民法》,韋禮安本來就能自行終止解約;本案將於6月15日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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