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太陽花學運期間,抗議民眾進行3月23日突襲行政院,之後遭警方強制驅離,爆發濺血事件。群眾中有多人遭追訴,一審法院將11人判刑,但高院二審更增加改判包含學運領袖魏揚等6人有罪。魏揚聽完判決後表示,這代表檢察官跟法官把當天成千上萬的台灣人,看成沒有思考能力的暴民,非常糟糕。
2014年的學運民眾於3月23日晚間突襲行政院,當時偵辦的台北地檢署一口氣起訴當時的學運領袖林飛帆、陳為廷、魏揚、前立委黃國昌等132名被告。而政權移轉後,民進黨撤回對大部分被告的告訴,但非告訴乃論罪的妨害公務、毀損公物等罪被告,無法撤回,由法院進行審判。323突襲行政院案一審判決11名被告有罪,其中3人犯「毀損公物罪」,8人犯下「妨害公務罪」,分別處3到5個月的刑期,均可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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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案件上訴二審後,高院28日做出改判,除了原本11個有罪以外,還增加魏揚等6人犯下「煽惑他人犯罪」,分別判刑2到4月,均可易科罰金。對於遭到改判,魏揚等人隨即在庭外發表聲明。
母親為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代理主任委員楊翠的魏楊,在本案合議庭中視為首惡,被改判有期徒刑4月。他率先發言,對於判決內容他停頓了2秒鐘,因為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說。尤其是被改以「煽惑他人犯罪」判刑,他認為「檢察官跟法官把我們看成沒有思考能力、只會從眾的暴民」、「判決傷害是污辱了當天晚上參與了行動的民眾,不只是我們這些被告,還有成千上萬的台灣人,在當天晚上所做的選擇,都被羞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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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被判有罪的被告劉敬文、許立、謝昇佑等人,也都發表聲明,表示對判決的結果不能接受,而義務辯護律師團代表尤伯祥律師,更是批評法官心證偏頗,做出這樣的判決並不意外。尤伯祥還說,「這個判決是台灣司法的恥辱,台灣司法恥辱的一天,對判決結果非常失望。」尤伯祥強調,律師團會陪著被告一直走下去,甚至考慮提出大法官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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