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貸還款再放寬! 月薪未達4萬可申請「最長16年無需還本金」

▲▼立法院院會,教育部長潘文忠。(圖/記者李毓康攝)

▲教育部長潘文忠。(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崔至雲/台北報導

行政院今(28日)下午召開行政院紓困振興方案。針對學生學貸部分,教育部部長潘文忠表示,預計8月1日起實施「學貸還款3放寬,最長可16年無需償還本金」學貸寬緩措施,如有正在還款的青年,只要符合條件,皆可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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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文忠說明,因應疫情,教育部在今年2月21日宣布,如還款人還款困難,可持109年1月後該月月收入未達新台幣3.5萬元之相關證明文件,向承貸銀行申請緩繳本金;3月25日又再宣布學生負擔利率由1.15%,調降為0.9%。

潘文忠說,為減輕青年朋友學貸還款,今日再提出還款新措施,預計在今年8月1日起實施「學貸還款3放寬,最長可16年無需償還本金」學貸寬緩措施,如屬於正在還款的青年,符合條件皆可提出申請。

▲潘文忠表示,預計8月1日起實施「學貸還款3放寬,最長可16年無需償還本金」學貸寬緩措施,如有正在還款的青年,只要符合條件,皆可提出申請。(圖/ETtoday新聞雲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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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要申請「緩繳本息」的青年,潘文忠說明,目前分為兩種方案,由目前月收入未達新台幣3.5萬元的申請門檻,再放寬為未達4萬元,青年僅需提供最近1年之平均每月收入未達4萬元之證明,即可來申請,嘉惠更多薪水正在起步的青年朋友,站穩剛出社會的第一步。

另外則是「放寬緩繳本息次數」,潘文忠說明,由現行每次申請1年(1次),最多僅能申請4年(4次),倍增為每次申請1年(1次),最多可申請8年(8次);而且緩繳本息期間,無須償還本金,利息由政府協助支付,學貸零負擔。

除了申請緩繳本息之外,也可以申請只繳息不還本,潘文忠指出,可依自身需求及經濟負擔,而且無須任何條件,向承貸銀行申請;申請次數由現行每次可申請1至4年(1至4次),倍增為每次可申請1至8年(1至8次);只繳息不還本期間,僅須負擔利息,不用償還本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