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奕靖、陳羿妏/嘉義報導
鐵路勇警李承翰2019年7月3日於火車上處理補票糾紛,孰料,卻遭一名鄭姓男子竟持刀捅傷他,當下他為保護其他乘客安全,甚至以全身壓制鄭男,直到救援人力來才鬆手,不過李男送醫後仍宣告不治。嘉義地院30日審理結果出爐,以「精神問題」判鄭男無罪,而現在開庭過程也曝光,鄭男得知無罪僅表示,「沒有意見,請人找錢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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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主張鄭男有思覺失調症,但仍有辨識、控制能力,因此應要判無期徒刑,不過開庭時法官認為鄭男是受「精神狀態」影響所致,判其無罪。根據刑事第316條規定,視為撤銷羈押,上訴期間內得命具保,責付或限制住居,而鄭男當下聽到無罪判決後,10字回應「沒有意見,請人找錢交保」,鄭男的辯護律師提及「被告家庭狀況不好,請給被告較低的交保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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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論時,審判長卓春慧表示「具保前繼續羈押,因鄭男為中低收入戶,應以50萬元為適當,准予停止羈押,上訴前交保都可,目前暫時羈押」,除了無罪、以50萬元交保,鄭男須強制就醫5年,可上訴。對此,李承翰雙親聽完審理結果後,表示「50萬太低,跟情況差了十萬八千里」,難以接受這項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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