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香港奶粉「限帶令」上路,網上充斥著指責、聲討及反思等各種聲音,微博還流傳一條「香港奶粉限帶令應對全攻略」,指稱大陸孕婦可以藉由超帶奶粉而入獄,在獄中產子讓孩子順利拿到香港戶口。對此,港府回應,這種可能性「微乎其微」,而且孕婦違法,很可能第一時間就被遣返。
由於陸客瘋狂搶購奶粉,導致香港奶粉供不應求,因此香港當局下令,3月1日起每人限帶總淨重量1.8公斤(相當於2罐)的奶粉出境,而且攜帶奶粉的人必須年滿16歲,同時在過去24小時之內沒離開香港的紀錄。違者恐判2年監禁及罰港幣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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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事引起大陸民眾關注,網上充斥著指責、聲討、反思等各種聲音。而在眾說紛紜的微博中,一條「香港奶粉限帶令應對全攻略」被瘋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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攻略指出,「懷孕後到香港買3罐奶粉,在入境處主動被抓,罰50萬(港幣),身無分文愛罰不罰,後被判刑兩年。獄中管吃住,沒有霧霾、地溝油的毒害。順利生下的孩子即為香港戶口,港府負責供應奶粉,兩年後再回內地(大陸),等孩子長到18歲父母申請去港居住,從此全家過上小康幸福生活!」
不過,《南方都市報》就此向香港食物衛生局、保安局、海關、入境處等多個部門查詢證實,這種情況在現實中發生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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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入境處發言人黎先生說,「攻略」第一步就已經有難度,因為自香港「零雙非」(父母均非香港人不能赴港生子)政策實施以來,入境處在各口岸均嚴格執行「拒絕懷孕滿28周而無預約醫院的內地孕婦入境」,至於28周以下的孕婦,入境處也要視乎情況才會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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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府有關負責人則表示,帶超額奶粉出境,是被判罰款還是監禁、判罰多少錢、坐監幾年等,這些都是由法官視乎個案情況的嚴重性和複雜情況來裁決,並非所有被告都會被判罰款50萬港幣或者被監禁2年。以首宗被判罰個案為例,其隨身行李內搜獲11罐淨重共9.9公斤的配方奶粉離境,最終被判罰5000港幣。
該負責人還透露,「根據經驗,如果是內地孕婦違法,很有可能第一時間就被遣返回內地。」他也指出,按照一般慣例,就算是發現在港打黑工的內地人,也最多僅會判監禁6至8周。
至於生下的孩子是否能得到香港戶口,並非網友想像的那麼順理成章。入境處說,根據香港有關條例的指引,這種情況會被要求遞交有關申請到相關部門進行核查審批後,才能得知孩子是否具有居留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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