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居家檢疫男趴趴走挨罰10萬未繳  愛車遭扣立馬回「分10期繳納」

▲台南市黃姓男子違反居家檢疫規定被罰款不繳,被移送強制執行,台南分署會同轄區警方,查封黃男名下三陽汽車,黃男當場表示願申請分10期繳納。(圖/記者林悅攝)

▲台南市黃姓男子違反居家檢疫規定被罰款不繳,被移送強制執行,台南分署會同轄區警方,查封黃男名下三陽汽車,黃男當場表示願申請分10期繳納。(圖/記者林悅攝)

記者林悅/台南報導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台南分署接獲台南市衛生局移送後一起黃姓男子違反居家檢疫規定被罰款要行政執行案,經火速分案立即於當日下午會同轄區警方,至黃男住處現場查訪,並轉往黃男工作地點附近查封黃男名下三陽汽車,黃男當場表示願申請分10期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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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分署表示,截至4日,台南針對違反「居家檢疫」規定而趴趴走民眾遭裁處以罰鍰者移送強制執行者計有2件,其中一件罰鍰金額新台幣1萬元,已先核發執行命令扣押存款;另一件黃姓男子因違反「居家檢疫」規定,經裁處10萬元罰鍰未繳後,台南市衛生局於4月29日移送台南分署強制執行。

台南分署指出,黃姓男子於今年3月1日自澳門搭機入境,本應於指定的台南市安南區居家檢疫地址執行「居家檢疫」14日,但他於居家檢疫期間擅離住家,違反規定被裁處10萬元罰鍰確定。

執行人員於現場查訪時,因黃男外出工作,執行人員隨即轉往工作地點進行訪查,並在工地旁邊空地發現黃男名下2011年1582cc的三陽汽車,當場扣車,並至附近工地找到黃男,黃男當場表示願申請分10期繳納。

值此防疫期間,台南分署呼籲民眾應共同配合政府防疫措施,並遵照衛生主管機關之相關防疫指施,以避免受罰,同時防止疫情擴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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