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忠憲/台中報導
開車務必要繫安全帶!陳姓男子今年初開車走國道4號遭警察拍到未繫安全帶,開出3000元罰單,陳男卻辯自己有繫安全帶習慣,認為「照片模糊」看不出有沒有繫,向警方及監理單位申訴,但都遭駁回。國道警方表示,照片中白色物體位置應遭安全帶遮住卻仍看見,足見未繫,民眾若不服仍可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國道公路警察局第三大隊泰安分隊今年1月19日,在國道四號高速公路執行取締未繫安全帶勤務,在西向12公里處拍到一輛白色小客車駕駛未繫安全帶,依法對車主也是駕駛陳姓男子逕行舉發,處罰3000元。
陳男3月接到罰單後,認為舉發照片模糊,根本看不清楚人,哪看得出來有沒有繫安全帶。他先後向警方及監理單位申訴,但卻都遭駁回。
國道警三大隊泰安分隊長陳繼昌表示,「警方無法確定違規,就不會開單!」此案從影片中可看到,畫面中有一處白色物體,其位置應該會有安全帶遮蔽,卻未遮住,可判定確實未繫安全帶。民眾若仍不服,可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爭取權益。
陳繼昌說,部分民眾為避免繫安全帶的不舒適,除了不繫,還會用另外購買插銷阻斷車輛的警告音,或是將安全帶調鬆,甚至將安全帶繫在腋下。依法規,安全帶必須從左肩部到右臀部,其他都是違規。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他也說,安全帶未繫或未依規定繫好,最怕的就是翻車,人可能因此飛出車外,死亡風險更高。建議民眾為了自身及乘客安全,行車時最好都要繫好安全帶,以策安全。
【更多新聞】
►獨/說她「冤親債主重」要改運!神棍掏下面:深入拉掉壞東西…男友聽這句傻眼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台灣撐竿跳之父」夫妻驚爆惡意倒會欠千萬 許振芳:賣房還債負責到底
►視友如親弟!火爆男不滿他隱瞞染毒 怒開槍「射到重殘全癱」判賠3679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