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讚小三「好緊像第一次」忘關行車紀錄器 元配祖宗牌位前崩潰哭倒!

▲▼摩鐵,旅館,賓館,性行為,偷情,休息,情侶(圖/記者周宸亘攝)

▲摩鐵偷情。(示意圖/記者周宸亘攝)

記者劉亭/綜合報導

林姓人夫與王姓人妻106年外遇,多次在HOTEL幽會,林妻更在行車紀錄器聽見兩人露骨調情「你今天高潮有很多次,至少3 、4 次吧」。林妻和警方抓姦,雖然三人先在三峽派出所和解,但事後不甘心仍提告,更曾崩潰哭倒在祖宗牌位前。新北地院日前依妨害家庭罪判林男、王女各6月徒刑、緩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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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判決書內容,林姓人夫與老婆結婚15年,育有一子,106年至107年間外遇王姓人妻,在桃園、新北多次開房間,更曾在車上淫聲浪語。林妻看見信用卡有汽車旅館交易記錄後發現有異,查看行車紀錄器更聽見老公小三淫聲浪語,「我射你有沒有感覺」、「所以你老公也發現了,發現你下面很緊,每次做(愛)都像第一次,確實是」、「我射你有沒有感覺?」。

林妻隨及委託徵信社協助調查,在107年1月老公載著小三到新北一間摩鐵,林妻趕至現場並且報警,在兩人退房時當場攔下。當時林妻在1 樓一直哭,徵信業者聲稱若不和解要找媒體拍,三人之後一同前往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三峽分局三峽派出所簽署和解書。

▲在汽車旅館外被林妻當場抓到。(示意圖/ETtoday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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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男表示,希望維持家庭完整,願意將錢和房子都給老婆,且不再與小三聯絡,若違反無條件離婚,並放棄婚生子女之監護權;小三則不想讓老公知道外遇。兩人同意若再聯絡,願連帶賠償林妻違約金新臺幣〈下同〉1000萬元

而心情崩潰的林妻,事後更帶著未成年兒子,在林家祖宗牌位前哭喊對不起林家,「我很愛他、我不要告他、我要這個家」,通知林男被抓了。但她之後越想越氣,堅決提告老公。

新北地院認為,雖然沒有實際上抓姦在床,但是從行車紀錄器林男與小三的對話,以及兩人被抓後承認行為不當,前往和解,從間接證據判斷,兩人確有通姦行為。判處林男、王女應執行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8萬元、緩刑2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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