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羿妏/新北報導
新北一名洪姓人妻經丈夫公司秘書得知丈夫外遇了,起初還不願相信,就在一次探班過程中,原本想給驚喜,一打開辦公室的門,卻見「秘書小三激吻著老公」,小三當場嗆她「恐龍」。事後洪女還得知小三小產過,內心崩潰,決定向小三求償160萬元,不過,案經一二審,法官皆以證據不足,駁回告訴。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判決指出,洪女於2000年與丈夫結婚,兩人育有1子1女,但任職科技公司的丈夫卻在2016年間被爆出偷吃秘書,起初她不願相信、非常震驚,有人目擊丈夫在車上與小三親熱,結果在這之後,她拿著丈夫遺忘的物品到公司,卻在停車場撞見丈夫與小三抱在一起,當下兩人急忙澄清「只是在講話」,見丈夫態度堅定,她心想應該只是誤會一場。
然而事隔一個月後,洪女剛好要去做美甲,想說順便到公司給丈夫一個「探班驚喜」,不料,她打開辦公室的門卻見丈夫跟小三正在激情擁吻,她氣到哭出來,大罵「不覺得對不起你(小三)先生嗎?」,結果小三竟反罵她「恐龍」。
洪女回到家後,丈夫向她坦承一切,與小三是到大陸出差後,兩人越走越近,就在一起了也有發生關係,時間已有1年多,小三也有小產過、拿過孩子,而丈夫為取得信任,甚至拿出聊天對話紀錄,不過時間點都偏晚、通話時間長達數小時,洪女認為這非正常聊天紀錄,覺得婚姻圓滿受到破壞,向小三求償160萬元。
對此,小三辯稱,擔任秘書一職期間洪女丈夫時常向她訴苦家中瑣事,還會傳訊息「一般來說員工乖乖聽從老闆指示不違反老闆意願老闆會對他特好」、「有腦袋都知道要順從老闆意願滿足老闆需求 」、「員工偶爾陪老闆散心看電影也很正常,不然老闆的壓力...」等語句,強調是基於職務才會配合的,自己受到騷擾。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法官勘驗對話紀錄,發現洪女丈夫會傳「我不是恐怖伴侶,是妳性福開心的伴侶」、「他很少跟妳愛愛對吧」、「不像我們之前天天愛在一起」、「我真的不知道為什麼這麼愛你想天天跟妳做愛」、「畢竟我們曾經在一起過啊,才會讓她抓狂」、「朕一定會好好保護愛妃」,但小三並無太熱情的回應,僅能認定洪女丈夫熱烈追求小三,無法證明偷吃一事,而監視器也沒確切拍到親熱畫面,因此新北地院最終以「舉證不足」駁回,小三免賠。
【更多新聞】
男房客闖屋洗澡…傳訊嗆「要死一起死」 這次換新北知名房東張淑晶開吉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一句話」讓5竹科女暈船!渣男交纏完偷錢開溜…討5萬嗆:不給就外流影片
博士尪等不及離婚…激情交纏女碩小三!賠320萬卻後悔 法官2度打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