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兆麟/花蓮報導
無黨籍立委傅崐萁因炒作凱聚等股票遭高等法院判刑2年10月徒刑,花蓮地檢署原訂21日發監執行,傅崐萁日前具狀以尚未收受判決等事項,聲請延後入監,花蓮檢方准於延至26日發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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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陳旭華20日表示,收受台北地檢署囑託函文後立刻分案辦理,並立即啟動相關機制以確保執行。原訂於21日上午9時30分傳喚傅崐萁到案執行,但傅崐萁收到傳票後,以尚未收到判決等事項具狀聲請延後執行。
花蓮地檢署指出,考量傅崐萁確實尚未收到判決,且有其他事務仍需處理,聲請延後的時間在合理範圍,同意延後執行,訂於26日上午9時30分傳喚到案執行。並表示,傳票已送達傅崐萁本人收迄。
法務部矯正署花蓮監獄副典獄長朱介民受訪表示,目前尚未收到傅崐萁收監通知,不過獄方已經做好準備。由於目前正值防疫重點期,依據獄方的標準程序,入監者必須先隔離14天,再依受刑人生活概狀評估後進行分級分房。
朱介民另外表示,有期徒刑執行逾兩個月,受刑人可以依規定申請移至外役監。傅崐萁是帶職入監,服刑期間若行使立委職權,要向立法院進行書面質詢,獄方對於受刑人的書信是檢查而不檢閱,也就是說他的書面質詢將不會受到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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