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嚴云岑/台北報導
行政院擴大紓困補助引發爭議,指揮中心近日陸續公佈各縣市核定效率,讓民眾周知。不過,近日卻傳出南部一名男子,名下有數筆土地合計4千多萬,因為沒有存款,也照樣去申請補助。被問到此舉是否牴觸紓困最初原則?陳時中表示,目前共識為,房產若為自住用途、土地無法產生事實上收益,還是可以來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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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時中表示,紓困的目的,是為了幫在疫情期間發生生活困難的民眾,提供緊急補助,並非以原本中低收入戶基準認定。因此,就算名下有房產、土地,只要用途為自住,無法產生實質收益,且這段時間收入突然減少到難以維持生活,又沒有存款之稱的話,還是可以申請,各縣市審核也會從寬認定。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今(20)日再度公布紓困審核進度,效率最高的依然是新竹市,已核定69%,其次是桃園市65%、台南市47%、新北市46.8%、連江縣40%、台中市38%與台北市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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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時中提到,近來無論在受理或核定案件上,速度都在加快中,相信未來會越來越順利。現在紓困預算是由中央撥款給地方,6月30日前符合資格者,都領得到錢,現在是提前預撥,先行發放給地方政府,如我發下去不夠的話,可以再跟中央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