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雲林賴姓男子與陳姓女子離婚後,對方委託廖姓男子等多人來追討2000萬元的本票,不僅威脅「你沒有要處理,那大家看著辦」,還到住處潑漆,讓他嚇到一年不敢回家,因此決定提告求償300萬元。不過,雲林地院法官考量到陳女只是一時失慮,才會「請鬼拿藥單」,最後判她應賠償12萬元較為適當,全案仍可上訴。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賴男在判決書中主張,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兩人就有債務糾紛,離婚後,前妻將他簽發的2000萬元本票委託給廖男等人處理,去年3月對方就跑來嗆聲,「如果有誠意還錢,住在這裡才會平安,否則要叫小弟來家中居住」,過沒幾天又有人開車來堵住去路,要求再簽本票,甚至接到恐嚇電話,內容包含「你現在不是在種菜?」、「你沒有要處理,那大家看著辦」、「你就好好做事」等等。
賴男接著說,同年4月間廖男帶人來他家潑漆,4個月後又收到恐嚇信件,嚇得根本不敢繼續住,只好暫時搬出去並另行租屋,整整一年都不敢回家,當然也就無法從事農作及販賣農作物,還要請人來清除油漆,前後加一加共花了7次才清乾淨,精神方面痛苦不堪,因此決定提告求償300萬元。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對此,陳女辯稱沒有犯罪,也沒有說過上述這些話。然而,刑事方面她在今年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12萬元,雲林地院法官依職權調閱資料,發現判決記載她的自白、廖男等人的供述、刑案現場照片、恐嚇信以及手機通話譯文等鐵證,可見賴男的主張應為真實。
法官認為,上述討債手段確實惡劣,但陳女是因為一時失慮,才會找上廖男一行人「請鬼拿藥單」,結果衍生出更多風波,連自己也涉入刑事程序、受到刑罰,付出相當代價,考量到她的參與程度低,並非惡性重大,最後裁定應賠償12萬元較為適當,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