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港警施放催淚彈 驅離銅鑼灣「反國安法」遊行示威者 

全國人大制訂「港版國安法」,以納入《基本法》附件三形式在港直接實施。網民發起「5.24反惡歌法大遊行」遊行,今(24日)下午1時於銅鑼灣SOGO遊行至遮打花園,防暴警員先後在場舉起藍旗和黑旗,曾施放催淚煙及胡椒彈槍驅趕軒尼詩道一帶聚集的示威者。

▲港警在銅鑼灣施放催淚彈驅離示威者。(圖/香港01授權使用,請勿翻攝)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警方表示,銅鑼灣有示威者霸佔軒尼詩道一帶的馬路,多條行車線受阻,為制止暴徒的暴力行為而使用最低所需武力,包括施放催淚煙。另外下午1時半,原來在中聯辦戒備的水炮車、裝甲車離開,前往灣仔、銅鑼灣方向。

警方指今(24日)下午1時許,銅鑼灣有示威者霸佔軒尼詩道一帶的馬路,多條行車線受阻,大量巴士及電車等車輛無法前進。大批警員在現場維持秩序,有暴徒向警員投擲雨傘、水樽等雜物,為制止暴徒的暴力行為,警方使用最低所需武力,包括施放催淚煙。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香港民眾號召上街頭「反國安法」。(圖/香港01授權使用,請勿翻攝)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警方警告暴徒立即停止違法暴力行為,強調會果斷採取執法行動,阻止暴徒破壞社會秩序及危害市民生命安全,並呼籲現場市民盡快離開,前往安全地方。

下午1時半,原停泊在中聯辦對開戒備的水炮車、裝甲車駛走,向銅鑼灣方向進發。

警方重申,進行未經批准的集結有機會違反《公安條例》下的「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監禁5年。此外,有關行為亦會增加病毒在社區傳播的風險及有可能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羣組聚集)規例》下的「進行受禁羣組聚集罪」。警方絕不容忍任何違法行為,再次呼籲市民不要參與任何未經批准集結及受禁的羣組聚集。警方會在相關地點部署足夠警力,迅速果斷執法,包括進行拘捕。

【本文獲《香港01》授權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