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許凱彰/台北報導
網紅卡卡兒26日PO文哭訴,表示自己要在某咖啡廳消費,反被老闆欺辱,並要求粉絲幫她到該咖啡廳留下一顆星的低評,希望可以藉此攻擊咖啡店老闆。事後店家不僅在粉專上貼出監視器畫面打臉,也有目擊者的還原說法,面對網路上的言論,卡卡兒28日以內容6度提到「我是網美」的869字全文回槓店家,網友卻一面倒轟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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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卡卡兒26日PO文表示,她和朋友雨天到咖啡店休息,因鞋子濕了打算更換,卻被店家以「禁止商業攝影」阻止,「但我拍了嗎?我腳濕了換雙鞋不可以嗎?他這是甚麼態度?憑什麼把我當賊似的瞪著我?」卡卡兒最後甚至走出店外把飲料摔到地上。此文一出引起卡卡兒32萬粉絲心疼不滿。
但咖啡店老闆在受到指控後隨即公布監視器畫面,表示店內本就禁止商業攝影,也有規定不能在店內任何地方換裝,「即便客人沒看到告示,我們也會再去口頭告知,不會去過問客人換裝的動機,所以不用再討論對方是否拿行李箱就是要商業攝影的猜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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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卡卡兒28日發了869字的文,內容提及自己16歲就開始打工,便利商店、網咖、涮涮鍋店、早餐店,「我敢說我做過的服務業比很多人多很多,完全能體恤服務員的辛勞,也認同服務至上的服務員。」
針對事件,卡卡兒在869字中6度提「因為我是網美」試圖討拍,沒想到卻被網友一面倒轟爆,「這位公主,你媽媽沒有教你不要在公共餐廳換鞋嗎?你怎麼覺得你換鞋的行為很理直氣壯」、「所以到底16歲有打工跟不尊重專業外加摔飲料在店家門口有什麼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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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只如此,還有網友表示,「砸飲料就是砸飲料,斷章取義個什麼」、「到現在還厚著臉皮討拍」、「不管是打工的還是網美,在用餐地點換鞋都很噁心欸」、「喝個咖啡帶行李箱幹嘛啦,棄屍哦」、「整文一直網美網美網美....所以不是網美的平凡人就可以公眾在店家裡面換鞋子?」
另外還有一位方姓網友在卡卡兒接受民視新聞訪問影片下留言,表示當天他在咖啡廳不到3分鐘距離的飲料店,看到卡卡兒穿著進咖啡店前不同的鞋子拍一堆照片,「為什麼在飲料店拍照的時候的鞋子跟進咖啡店時的不一樣,然後又在咖啡店的用餐區以鞋子濕不舒服想再換一雙,妳不是在前一家店的時候就換過了嗎?而且這段期間地板乾爽無比。」
方姓網友補充表示,如果他沒眼花的話,卡卡兒在飲料店、咖啡店時的衣服鞋子是不同套,「特地換裝到走路三分鐘內可以到的咖啡店,這個我可以接受,畢竟網紅工作在身」。不過他不解卡卡兒為什麼要在工作結束後把特地換上「濕掉不舒服的鞋子」後,再去咖啡廳內再換一次鞋子。「網美網紅沒有人要討厭,只是請尊重店家,妳不自重然後反過來說店家惡劣,還慫恿別人在店家的評論打一星,妳是不是該還給店家一個公道。」
卡卡兒以869字反擊,全文如下:
我從16歲開始就在海霸王打工,有雙倍時薪的日子,我幾乎不缺席。
不到18歲,媽媽陪同面試,讓我在原燒工作,學著拿托盤,一隻手臂從端三碗湯會發抖,到一次可以端8碗湯。
下班回家念書時,時常直接累倒躺在衣櫃裡睡著。
那時更因為打工無法跟同學一起參加軍歌練習等等,被討厭被霸凌。親眼看到同學們準備將我的桌子搬到教室外。
我打工過便利商店、網咖、涮涮鍋店、早餐店....。
我敢說我做過的服務業比很多人多很多,完全能體恤服務員的辛勞,也認同服務至上的服務員。
我在Bonica cafe 裡,受到不平等的對待與歧視,只因我的外表跟一個行李箱....
這個時代,網紅網美已被貼標籤「業配、炫富、不可一世、囂張...」
所以今天我無論做什麼,對方都咬定我要「業配」從事商業行為.... 如果我是那個過去打工的我,我不相信,我鞋子濕了,店家會不准我換鞋。
因為我是「網美」換鞋被定義企圖不軌。
如果我是那個過去打工的我,店家一定讓我跟朋友自在的合影生活照。
因為我是「網美」拍照一定就是業配,再也沒有「生活照」。
如果我是那個過去打工的我,我被迫消費之後摔飲料的行為不會如此放大。應該是追殺我們的店長將飲料塞進女生袋子裡更有刑事責任。
但因為我是「網美」摔飲料是因為囂張,而店家將飲料塞進袋子裡成了霸氣十足帥氣的表現?
如果我是那個過去打工的我,我發文只是敘述當天實情。
因為我是「網美」所以發文變成討拍... 我一直知道我有錯,即使家人朋友勸我忍下,但我仍要發文,是因為我以為大家會看我的前因後果,我願意接受我的錯誤被公審,願意接受罰款。但我也希望那個犯錯的店長跟被他傷害的我們道歉。
店長的發文,有許多對我不實的指控,他沒證實過我行李箱裡到底有什麼。
因為我是網美,「直接」說我裡面很多新鞋,很多高跟鞋。
我被歧視被羞辱完不願待在店裡想離開。
因為我是網美,所以是「見羞轉生氣」奧客想吃霸王餐⋯⋯
加上斷章取義的影片,經過他包裝修飾,把自己一切行為合理化。
而我就是蠢,不僅當天沒有錄音錄影,只拿把當天經過直話直說。未修飾,所以觀感不佳。
甚至在網友幫我出氣時,隨口的請求幫忙都變成教唆了....。
願意聽我解釋的朋友真的很謝謝你們,但不願意的,那就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