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歲客運司機硬上16歲乾女兒 交保後又糾纏!少女痛泣:永遠不想見到你

▲桃園市李姓男子4年前擔任某客運司機時,對當時年僅16歲乾女兒性侵遭收押,交保後居然再度強吻擁抱,地院再依乘機猥褻判處1年。(示意圖/免費圖庫pxhere)

▲桃園市李姓男子4年前擔任某客運司機時,對當時年僅16歲乾女兒性侵遭收押,交保後居然再度強吻擁抱,地院再依乘機猥褻判處1年。(示意圖/免費圖庫pxhere)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曾在桃園市某客運公司擔任司機的李姓男子,4年前結識友人年僅16歲孫女當乾女兒,後來竟趁2人獨處時乘機性侵得逞,少女後來向家人哭訴被欺負才揭開李男惡行,李男因此被收押,後來交保後竟無視保護令再度糾纏少女,甚至在逛夜市時再度趁機搶吻與擁抱;地院法官考量李挑戰公權力,再依乘機猥褻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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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檢調查,45歲李姓男子與少女的祖父曾是朋友關係,後來認識其年僅16歲孫女,友人因信任李男常讓李在其住家進出,4年前李男趁著與少女獨處時居然強吻,更趁機性侵得逞,少女不堪受辱向家人哭訴揭露李男惡行,少女向警方供稱,平常上下學常搭李男駕駛的客運公車,遭性侵時對於乾爹居然對她做出這種事,坦承身心遭受巨大壓力。

桃檢依乘機性交罪遭桃檢起訴並向地院聲押獲准,後來遭地院判處3年6月有期徒刑,但李在審訊時始終否認犯行,辯稱是與客運公司同事相處不佳才遭惡意檢舉,法官審理過程告誡不准再與少女聯繫見面,李男後來獲得交保不久,居然再度找到少女,還邀少女逛夜市,後來少女在其車上後座睡著時,李男色心大起再度伸狼爪,對其擁抱與親吻,少女驚醒後將李推開,並告訴家人李男再度對她不軌。

李男在偵訊時仍然否認犯行,辯稱沒有對少女親吻與擁抱,少女則指證李確實親吻等情事,事後她傳LINE質問,「為什麼趁我睡覺親我嘴,我不喜歡這樣,叫你不要做你還繼續」,少女還說「我也不想搭你的車、永遠不想看到你、你就過你的生活,不用管我」等語,並將對話截圖為證。

桃園地院認為,李男公然挑戰公權力,二度對被害少女所生危害均非輕微,量刑不宜過輕,再依成年人對少年乘機猥褻罪,判處李有期徒刑1年,本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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