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孫于珊/台北報導
2014年間因《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問題,爆發太陽花學運,民眾攻佔行政院抗議,遭警方強制驅離產生流血衝突,時任總統馬英九、前行政院長江宜樺、時任警政署長王卓鈞、時任中正一分局長方仰寧4人,因而被受傷的抗議民眾自訴殺人未遂等罪。台北地院3日開庭,自訴人律師接連用PPT再次陳述當晚的衝突情形,更酸方仰寧在警力懸殊的情況下,還能限時淨空完成任務,「如神一般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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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訴代理人張靜如律師先播放5分鐘的精華衝突畫面,表示當時民眾是靜坐在行政院區喊口號,為「和平集會」,但卻遭到水砲車直射,更為確保上班日的正常運作,竟非法暴力驅離,現場共61台救護車,整夜下來造成200多人受傷,而馬英九則力挺江宜樺的決定,認為成功安定股市和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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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著自訴代理人劉繼蔚律師一層一層的推論表示,因馬英九與江宜樺的共同目標是「憲政機關的秩序恢復」,所以江指示警政署長王卓鈞,王再指示警察局長黃昇勇,黃再指示中正一分局長方仰寧。因此方才會在現場說,「我有時間壓力,馬上要上班了啊!」王則曾證述稱,「院長要求群眾一定要離開行政院,不是我自作主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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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訴代理人郭皓仁律師則說,方仰寧是轄區指揮官,當時他叫大家「站起來」,顯然就是知道現場民眾是和平靜坐,還公然宣示警方不對民眾受傷負責,可見對民眾受傷有預見,方也曾證述,警方當時穿「戰鬥靴」,可能會踩傷民眾。另外,現場的高階警官很多,但仍發生警棍追打敲頭、盾牌跺民圍毆等暴力情況,就表示「根本沒人要阻止施暴」,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未達限時淨空的任務,選擇「看不到、聽不到、不追究」。
最後自訴代理人尤伯祥律師以被告是「共同正犯」來表示意見,他說,群眾整夜哀號,但馬英九、江宜樺、王卓鈞3人仍高枕酣眠,醒來後精神飽滿去上班,他們當時不在場,手上未沾一滴血,很容易切割犯罪事實,但實際上他們居於犯罪支配地位,明知警力不足,但為達到限時驅離的目的,非動用武力不可,把不肯離開的民眾打到逃走,這就是他們的「共識」。
尤伯祥律師還說,江宜樺曾說過,避免行政院變成第2個立法院,所以一定要驅離!而軍警組織的特性就是絕對服從,方仰寧收到上級指示後,極力完成任務,儘管警力遠少於民眾數量,仍在6小時內淨空行政院區,「如神一般的男人」。最後以「殘民以逞的國家,與盜匪集團何異?」作為結論,「違法就是違法,沒有藉口!」希望法官還受傷民眾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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