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洛伊德之死」菜鳥警2200萬交保 律師:主管殺人他還能做什麼?

▲▼明尼斯亞波利斯警員紹文(Derek Chauvin)用膝蓋壓死黑人男子,事後已被革職並逮捕。(圖/翻攝自推特/QasimRashid)

▲明尼斯亞波利斯警員紹文(Derek Chauvin)用膝蓋壓死黑人男子,引發美國一連串示威。(圖/翻攝自推特/QasimRashid)

文/中央社明尼阿波利斯11日綜合外電報導

路透社今天報導,因涉及美國非裔男子佛洛伊德遭壓頸後喪命而被告的4名明尼阿波利斯市前警察,其中1人昨天已交保獲釋,保釋金達75萬美元(約新台幣22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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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歲的佛洛伊德(George Floyd)5月25日遭白人警察蕭文(Derek Chauvin)用膝蓋壓住頸部後不治身亡。蕭文被控二級謀殺罪和二級過失殺人罪。

另有3名在場警察被控協助和教唆二級謀殺罪及協助和教唆二級過失殺人罪,其中包括昨天交保獲釋的雷恩(Thomas Lane)。所有4人都已遭明尼阿波利斯(Minneapolis)市警局革職。

根據美國明尼蘇達州漢尼本郡(Hennepin County)警長辦公室公布的紀錄,37歲的雷恩昨天獲准交保離開漢尼本郡監獄。

路透社昨夜致電雷恩的律師葛瑞(Earl Gray),未能取得聯繫,對方也尚未回電。但葛瑞曾向媒體透露,雷恩曾嘗試幫助佛洛伊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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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瑞也曾告訴媒體,事發當天僅是雷恩擔當巡邏任務的第4天,而蕭文又是他的訓練官,他必須服從蕭文指示。

富比世(Forbes)等媒體報導,葛瑞在法院聽審時說:「我的委託人除了照他的訓練官說的去做,還能做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