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腰突跌倒!舞蹈老師:繼續跳…9歲女童「脊髓損傷」一輩子無法站立了

▲兒童,性侵害,創傷,悲傷,陰影。(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女童下腰後癱瘓。(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鄭思楠/綜合報導

南京六合區的9歲女童小花(化名)在當地一家補習班由實習老師指導學習舞蹈時,因同學太多,她在無老師保護的情況下跌倒受傷,後被診斷為胸脊髓損傷,現經多方治療康復,仍留下嚴重的截癱等後遺症。近日,經南京六合區人民法院審理後判定,該補習班承擔全部責任,合計賠償162萬餘元人民幣(約新台幣679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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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揚子晚報》報導,2017年3月,小花的父母向位於六合區的某補習班交學費2600元(人民幣,下同)後,女兒進入該舞蹈班學習跳舞。同年7月6日,小花和其他學員共18人在一位教學老師的指導下練習舞蹈,結果遭遇了意外。

據悉,小花的此次舞蹈訓練分為2部分進行,前半部分是基礎課,內容有踢腿、壓腿、劈叉、下腰,時長40-50分鐘。在下腰練習中,小花因無老師保護跌倒受傷。

然而,在基礎課結束後,後半部分學習內容轉為練習半小時的中國舞。小花家人陳述,當時孩子向老師說明腰部疼痛,但老師仍然要求她繼續練習直至結束。在舞蹈練習結束後,女孩和家人步行3分鐘,到另一補習班上課,才剛到她就因不能站立倒在地上。

隨後,父母帶著她到南京市兒童醫院治療。該院診斷,女童為脊髓損傷,雙下肢外傷後運動及感覺功能受限,肌力0級,大腿中下1/3處以下感覺消失,生理反射消失,病理反射未引出等。為治療孩子的傷情,家長帶著小花先後輾轉多家醫院治療,但仍然留下了後遺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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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認為,該補習班存在教育管理不當和失職,未能盡到相當的注意義務和實施合理的保護行為,對小花在此次舞蹈練習中出現的損傷,存在過錯,應當對其損害承擔全部賠償責任。為此,法院判決該補習班賠償小花損失合計人民幣1623022.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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