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豐德/新北報導
一名鄭姓男子5月時穿著掛有少將軍階的陸軍軍服,搭乘高鐵北上,沒想到在板橋站時被憲兵攔查,被依照《冒充公務員服章官銜罪》送辦,但他偵訊時不斷辯稱自己只是喜歡穿軍服,而且這些軍服、軍階在軍用品店都買得到,新北地檢署檢察官認為鄭男並非有冒充公務員的主觀犯意,給予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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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聯合報》報導,檢方調查鄭姓男子雖然川著軍服,便且掛著少將軍階,但冒充公務員服章官銜罪的構成要件中,犯嫌必須使人誤認其具有公務員身分。而偵訊時鄭男也不斷強調自己不是現役軍人,只是喜歡穿著軍服而已,且這些用品在台北市相當好買。
檢方最後認為,鄭男並沒有以陸軍少將身分自居,以出入軍事管制區或對他人下命令,難以憑藉軍服、少將軍階就認為他有主觀犯意,因此認定全案罪嫌不足,給予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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