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郭世賢/基隆報導
2019年12月某日凌晨林姓男子與女友喝完酒後返家,發現養了6個月大的哈士奇,在陽台亂大、小便,涉嫌持棍子出手把哈士奇左眼水晶體打到爆出,導致哈士奇左眼球慘遭摘除。基隆地檢署18日偵結,將林男依違反《動物保護法》第25條第1項「故意傷害動物,致動物重要器官功能喪失」罪嫌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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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書指出,林姓男子2019年12月間某日凌晨,與李姓女友酒後返家。林男看見陽台一片凌亂,發現女友所養的哈士奇隨地亂大、小便,竟持木棍猛打哈士奇,導致哈士奇左眼的水晶體爆出。
李女在房間內聽到愛犬淒慘哀號聲,衝出查看驚見愛犬左眼一直流血,因此與林男發生口角。李女罵林男:「你為何打我的狗!」林男反怒嗆李女,「帶著妳的狗滾!」、「明天就把狗丟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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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女事後聯繫友人,協助她隔天帶哈士奇去給獸醫看診後,把愛犬寄託給友人幫忙養,友人隨即把狗帶到基隆動保所報案,揭發提告林男有虐狗情事。
當時基隆動保所所長陳瑞濱表示,沒想到狗狗眼睛傷勢嚴重,而受傷哈士奇將被帶往獸醫院醫治;基市動保所初步檢視,狗狗左眼有失明的可能。
檢察官調查時,林男矢口否認打狗,辯稱他當下拿拖把清理地上大便,狗很活潑好動,我在擠海棉拖把,因拖把老舊海綿頭彈掉,左邊的塑膠支架斷掉,才打到哈士奇傷到左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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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檢方查看獸醫師的診斷證明發現,哈士奇的左眼角膜水腫,伴隨嚴重前房混濁、嚴重眼內炎,經醫師診治發現,哈士奇的左眼球已萎縮,必須進行眼球摘除。
檢方認定,林男持未扣案的棍子,把哈士奇左眼打瞎慘遭摘除,檢方將林男依違反《動物保護法》第25條第1項「故意傷害動物,致動物重要器官功能喪失」罪嫌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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