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警偷吃學弟護理師妻 前輩曝「警界不成文規定」:他犯了大忌!

▲桃園市陳姓男子於2016年間趁女子酒醉時性侵得逞,女子事後驚覺內褲上有精液怒告陳男。(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護理師返家後,自覺愧對丈夫,承認當天和黃員發生關係。(示意圖/翻攝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陳俊宏/綜合報導

基隆市警察局一名已婚黃姓員警偷吃學弟的護理師妻子,雙雙被依妨害家庭罪起訴;但日前大法官釋憲宣告通姦違憲,法官判該案免訴,兩人不用負刑事責任。而有資深警員透露,警界有條「不成文規定」,婚外情絕不能找同僚的妻子,因雙方都有槍枝,若引發衝突,後果不堪設想,直言黃員犯了大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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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調查,30多歲黃員任職於某派出所,2019年11月到診所看病時,結識頗有顏值的護理師,雖言談間得知是警察學弟的太太,竟不顧自己已婚身分,不斷追求對方。後來學弟發覺妻子言行怪怪的,花40萬元聘徵信社跟監,終於查出妻子竟和警察學長交往,還查到兩人2019年12月間到基隆市某旅社開房間。

當時徵信社跟監通知警察學弟,知會轄區警方到該旅社房間「臨檢」,由於房內兩人拒不開門,直到學弟打電話告知老婆「我在門外」,才見妻子和學長衣著完整打開房門。因現場未查獲通姦事證,眾人無功而返。護理師返家後,自覺愧對丈夫,承認當天和黃員發生關係,讓他憤而向基隆地檢署提告。

▼護理師和丈夫的警察學長開房間。(示意圖/記者黃克翔攝)

基隆地檢署經查證認為,根據到場警方證詞,確認黃員與護理師當晚一起在旅社開房間,雖沒查獲通姦事證,但護理師承認發生性行為,可證兩人通姦,因此以妨害家庭罪起訴。不過,由於大法官在5月底宣告通姦除罪化,基隆地院判該案免訴,兩人不用負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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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報導,一名資深警員透露,警界有條不成文的規定,絕不能找同僚妻子當自己小三,因雙方都有槍枝,萬一引發衝突,後果不堪設想,黃員是犯了大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