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鄧木卿/台中報導
台中市政府為了改善空污,廢止台中火力發電廠2、3號兩部燃煤機組許可證,不准運轉發電,但台電24日晚間已啟動2號機組,台中市環保局副局長陳宏益晚間9點半率隊稽查後發現,鍋爐已經啟動,溫度已上升至260度,確定違反空污法;台電則回應,為了人民用電權益,只能忍辱負重,持續發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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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電24日宣布基於合格、合法和合理原則下,晚間將點火啟動中火2號機,台中市政府立即發布新聞稿要求不要違法啟動,否則將依違反空污法開罰,晚間9點半,環保局副局長陳宏益也前往電廠稽查。
陳宏益說,工作人員已經就位,正常執行啟爐程序,而且2號機鍋爐溫度已上升至260度,先是噴注柴油,等上升至4、500度時再噴煤,確定違反空污法第63條,在沒有許可證情況下啟動機組,可處以10萬元以上、2000萬元以下罰鍰,明天上午,會將罰單送到中火,罰單上會註記要求立即停工,下午再來複查,如果溫度沒有下降,就依空污法第56條,將負責人移送法辦,可判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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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電回應,一個確實能兼顧穩定供電與環保的發電機組,為了滿足人民用電需求,進行合理調度,竟遭到台中市政府視若仇敵,多次威嚇對待,實在情何以堪,為了人民用電權益,只能忍辱負重,繼續堅守崗位,持續發電,對於市府裁罰處分,台電將依法提出救濟,但台電仍呼籲市府放下成見,共尋良方,不要操作成零和的政治遊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