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前高雄市長韓國瑜被指在台北農產公司擔任總經理時,未經董事會同意,發放員工獎金8千多萬元,且疑似故意買下佯裝成高級品的低價水果,涉嫌背信罪,案經台北地檢署偵辦2年多,今天以罪嫌不足等理由,處分韓國瑜和北農經理幹部等6人全部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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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間,北農傳出「菜霸」、「菜蟲」案,北檢曾為此分他字案,事後查無實證簽結,不過檢方另外查出,在韓國瑜擔任北農總經理任內,疑似有特定水果商,以低價品充當高級品賣給北農,水果商從中獲利上百萬元。此外,台北市議員指控,韓國瑜涉嫌未經董事會同意,就發放2016年紅利給員工,韓國瑜因此成為背信罪的偵字案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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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瑜在2018年6月間,第2度以被告身分到北檢出庭,當時韓向媒體強調「照顧員工沒有錯」,他說:「照顧員工沒有錯,我到任每一年,只要公司賺了錢,我就發給員工,第1年發了4千2百萬,第2年我大概發了5千多萬,第3年也發了6千多萬,第4年發了8千4百萬,每一次都經過董事會通過。」
因韓遭檢舉涉嫌在帳冊中巧立名目,從北農盈餘中搬錢發獎金,北檢在2019年6月派事務官前往北農調閱相關帳冊、董監事會議紀錄等資料,清查比對北農歷年盈餘支出情形,並以證人身分傳喚專家協助解析出帳冊內的玄機,釐清出過去幾年北農員工獎金的來源與動支情形後,認為全案犯罪嫌疑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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