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台北市萬華分局交通分隊警員石明謹,因被檢舉違法兼差上電視當足球球評,被警方調查發現有延宕公文情節,正由公懲會審理中,日前又有1位民眾指控,石涉嫌在處理1件交通事故時,變造、偽造事故紀錄,但台北地檢署調查,車禍事故過程有完整的行車紀錄器影片,相關文件也是家屬簽名製作,29日以罪嫌不足處分不起訴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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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明謹曾多次參與轉播評論世界盃足球賽,但2019年被陳情指控,延宕公文損害民眾權益,警方調查發現,石有14次延宕公文的紀錄,處分祭出2支申誡,與遭檢舉違法兼職球評收入達200萬元的部分,一併送往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審理。石曾為此在臉書po文回應,數字不是重點,「違法的錢一毛也不能拿,合法的我不會客氣。」
就在兼職案還在公懲會等待審理結果的同時,林姓機車騎士另外提告指控,石明謹嫌在1月11日下午6點多的時候,處理他在在萬大路、民和街口與公車發生事故時,剪接行車紀錄器,製作錯誤的現場圖,還要他簽和解書,因此控告石和吳姓公車司機涉嫌違造文書等罪。
但檢察官勘驗認為,留存的行車記錄器確實完整呈現車禍發生經過,至於和解書是林姓騎士的妻子到場同意後簽名的,無證據顯示石有變造證據或偽造公文書,因此處分不起訴石和吳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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