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前三立電視台主播陳雅琳,在2014年的新聞節目中,影射前國安會祕書長金溥聰是「頂新門神」。金溥聰不滿,起訴求償1元,並要求陳女道歉。一審金溥聰敗訴,二審金溥聰勝訴,目前由高院進行更一審中。但雙方在開庭後達成和解,陳女同意道歉,並在臉書粉專7月1日起連續72小時刊登道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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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因陳女於任職「臺灣大頭條」新聞節目之主播時,在2014年年12月17日的節目中,說了「總統府那邊金溥聰派來的這個金溥聰當時用的副秘書長林德瑞打了個電話給連勝文的好朋友就跟他講,你不能批頂新你只能講食安...」另外也說「這個人喔就是金溥聰的人,就說呢,你可以批食安但是你不能夠批魏家,好,這個選戰呢處處都受到限制,那難道這一次就是馬金故意要讓連勝文敗選的嗎?」
金溥聰不滿被陳女影射為頂新門神,因此提出民事訴訟,求償1元,並要求陳雅琳道歉。一審士林地院判決金溥聰敗訴,二審則改判金溥聰勝訴,陳雅琳須賠償1元,但不須道歉。案經廢棄發回,由高等法院進行更一審。
不過更審程序進行中,金溥聰對於二審勝訴判決仍不滿意,堅持要陳女道歉。案經多次開庭審理,法官希望雙方各退一步,最後達成和解,由陳女發出澄清說明,不須登報道歉,但金溥聰可以獲得陳女低頭。
和解內容為陳女於臉書粉專7月1日起連續72小時刊登以下文字「本人陳雅琳於民國103年12月17日在三立新聞台播報新聞時,未經合理查證,指稱金溥聰先生指示林德瑞先生打電話給競選台北市長的連勝文陣營,要求不得批評頂新,並質疑總統府的馬金為頂新魏家門神,上開言論經台灣高等法院105年度上字第1062號判決認定均屬不實,且有損金溥聰先生名義,特此澄清致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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