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羅志華/台北報導
黃姓網友於2018年九合一選舉前,在臉書以「這家族在屏東貪到新境界,連校長都能賣」為標發文,批蘇嘉全家族在屏東貪汙,並在下方與網友討論;總統府秘書長蘇嘉全不滿遭污衊,對黃姓、吳姓網友提告求償30萬、要求公開道歉,北院6月30日判黃、吳應連帶賠償10萬元,黃男另應在臉書刊登澄清啟示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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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審理期間,吳男從未到庭,黃男日前出庭表示,蘇嘉全為前立法院長,應思考是不是有人藉他名義在外做壞事,才會使流言到處流傳,而不是處理他這「提出問題」的人,且蘇嘉全身為公眾人物「怕熱就不要進廚房」,應承擔監督並自省,而不是以提告來打壓人民的聲音,「北京這次就是為了提早開工、壓下人民的聲音,才讓疫情再次爆發」。
蘇嘉全律師許惠峰指出,黃男妨害名譽刑事部分,經抗告後已發回台北地檢署重新偵查,且蘇嘉全提告皆以黃男臉書發文為據,黃男至今未能證明罵人的內容,已侵害蘇嘉全的名譽;另外,黃男直到今日出庭,都還在說蘇嘉全應自省,簡直是在檢討被害人、因果錯置,黃男自省在沒證據的情況下,在臉書發文罵人,即使蘇嘉全為公眾人物,也不該受到扭曲事實的人身攻擊,蘇嘉全從政30多年,從未有任何貪瀆案遭調查、起訴,這次只向2人求償30萬,已經很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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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男於2018年10月17日,在臉書發文提到「我親戚遴選校長,(蘇嘉全)直接找人來家裡要錢,實在有夠無恥的!」,並在下面回覆網友,「屏東道上有一句話,『如果你走得進法院,算我輸』」,黃男當時講得好像真有一回事,又說與蘇嘉全「有私交」挨告,歷經多次審理,黃男坦承「是我不應該逞一時之氣,挨告真的讓我壓力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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