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王姓男子今年1月間,連續在台北市松山區等地,犯下多起竊盜案件,除了偷拿別人放在機車上的雞蛋,還3度到便利商店行竊,而且專偷肉鬆麵包,檢警將他緝捕到案後,他自稱是電視台臨時演員,而且就住在電視台的地下室,因為肚子餓所以行竊,台北地檢署2日依5個竊盜罪嫌將他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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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多歲的王男先前就有多次竊盜前科,2020年1月中旬,他在路上看到有人把雞蛋留在機車上,就順手牽羊拿走了幾顆,幾天後,他又疑因肚子餓,接連3天到便利商店偷拿肉鬆麵包果腹,另外還涉嫌偷騎走別人的腳踏車。
台北市警信義分局獲報後,根據監視畫面循線將王男緝捕到案,辦案人員看王男打扮較為邋遢,戶籍又登記在戶政事務所,原以為是個貧苦街友,沒想到他語出驚人,自稱並非居無定所,因為是電視台臨時演員,希望檢警有傳票等文書,可寄到電視台的地下2樓給他,不過無論他的身分為何,因犯行明確,被依竊盜罪嫌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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