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悅/台南報導
30歲賴姓男子涉嫌以「大姊姊」假冒網路身分,以贈送遊戲點數、道具、寶物利誘兒童拍攝猥褻照片、影片,直播裸體、自慰,變態側錄收藏,若被害人反悔,賴男即威脅「把影片傳給父母」或「要到學校找你」等言語威脅被害人就範,檢警查出至少30人受害,檢方向台南地院聲押禁見,法官於下午裁定羈押禁見禁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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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地院行政庭長林福來指出,台南地檢署聲押賴姓被告案,經法院值班法官訊問後,斟酌被告對於移送事實認罪與否之態度,以及卷內事證認被告犯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2條第1項,第36條第2項,第38條第1項之罪,嫌疑重大,且參酌被告犯案情節,認被告有滅證、串證之虞,應予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
警方指出,30歲賴嫌於網路遊戲中結識數10名兒童,利用被害兒童無經濟能力,且年幼思慮未臻成熟,以通訊軟體line為工具誘使兒童拍攝猥褻照片、裸體自慰影片或視訊,賴男以「大姊姊」假冒網路身分,降低兒童戒心,並以贈送遊戲點數、道具、寶物利誘兒童拍攝猥褻照片、影片,若被害兒童事後反悔,賴男即以「要把影片傳給你爸媽」或「要到學校找你」等言語威脅被害兒童就範,行徑相當惡劣,受害兒童家長均不知情。
案經報請台南地檢署檢察官林慧美指揮偵辦,檢察官林慧美7月1日指揮三分局持搜索票前往賴姓被告住處進行搜索,查得賴姓被告係自2019年1月27日至2020年3月25日間,透過網路或手機遊戲「第五人格」、「極速領域」結識亦有打玩該等遊戲之兒童、少年後,續以通訊軟體LINE暱稱「果果」、「咦呦嘿」、「小猪猪佩騎」、「老鼠♡大米」進行聯繫,並以贈送點數商品等為對價關係、或佯裝為年齡相近之女性,騙取信任、或以要前往兒童或少年就讀之學校等脅迫方式,誘使或脅迫多名兒童、少年拍攝裸露胸部或下體之猥褻照片、影片,目前初步統計,受害兒童或少年人數約30人。案經檢察官訊問後,認被告犯罪嫌疑重大,並有湮滅證據或串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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