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邱中岳/台北報導
刑事局接獲線報,有不法集團找3家公司合作,找來人頭開立在職證明以及薪資證明,最後向銀行申請紓困貸款,但銀行發現27個申請表單來自3家不同公司,但卻格式都一模一樣,讓行員發現有異報警,最後逮捕主嫌以及3家公司負責人。
警方調查,38歲的田姓男子,在5月份時發現政府開放受理紓困貸款,於是找來3家不同行業的公司負責人合作,找來27個人頭,由3家公司出面開立在職證明以及薪資證明,並向銀行申請紓困貸款。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但行員在6月時整理資料發現,27筆申請資料雖然來自3家不同公司,但是申請表格竟然都一模一樣,讓行員起疑後報警,警方最後在1日前往田姓主嫌位於宜蘭住處將人帶回,訊後依詐欺、偽造文書等罪嫌將田以及3家公司老闆送辦。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警方指出,田姓男子涉嫌找人頭,透過3家公司開立證明,向政府申請10萬元的紓困貸款,而每筆證明審核通過後,田男則抽取5千元傭金,但是在申請下來之前就遭警方逮捕,警方目前將追查是否有不法集團利用詐貸10萬紓困金。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針對紓困貸款,勞動部指出,只要是年滿20歲且為本國籍勞工,每人貸款額度最高10萬元,貸款期限3年,由信保基金提供10成信用保證,貸款利率按中華郵政二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加百分之一計算,目前為1.845%,勞動部補貼第1年貸款利息,貸款第1年前6個月為寬限期,勞工無須繳納本金,第7個月至第12個月攤還本金,第2年起按月攤還本金及利息。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其他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