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韻如/台北報導
王姓市議員助理與友人阿宏(化名)相約歡唱飲酒,期間阿宏的女友小凡(化名)也在場,而結束後,王男稱自己有醉意,無法自行回家,於是借住小凡租屋處。3人返回住處後,阿宏先行入睡,孰料,王男竟趁機對小凡伸出狼爪,所幸小凡呼救以及阿宏驚醒,王男才罷手。法官審理後,依趁機性交未遂罪判王男1年10個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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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書指出,王男與阿宏是多年好友,2018年9月28日凌晨2人及小凡到KTV唱歌飲酒,直到早上6時許結束,而王男當時稱自己有醉意,無法自行回家,盼能先在小凡租屋處休息,獲得同意後,3人返回小凡住處。
事發當時,阿宏先行入睡,而王男及小凡則繼續飲酒,結束後王男睡在沙發上,而小凡則回到床上靠牆位置,與阿宏一同入睡。孰料,王男見眾人熟睡後,竟不安分,脫光衣物爬到小凡身上,並用生殖器不斷磨蹭,還親吻小凡胸部。直到小凡驚覺有異,大喊王男後將阿宏驚醒,王男才罷手。
不過,當時小凡並未立刻報警,直到隔月2日才因不堪精神壓力企圖輕生後,才到警局報案,全案因此曝光。
法官審理時,王男否認犯行,辯稱當時喝醉了,並不知道怎麼去小凡住處,醒來就發現躺在床上,而其辯護律師也表示,全案只有小凡片面指述,並沒有其他積極證據來證明王男性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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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小凡氣憤反駁,事發當下阿宏氣憤質問王男時,王男還不以為意回應,「就玩玩嘛」,態度相當惡劣。此外,小凡友人也出面證稱,事發後小凡打電話給他一直哭,而話筒中還聽見阿宏與王男的爭執聲。
法官審理後,採信小凡及證人所述,認為王男為了滿足一己獸慾,竟趁著小凡酒後熟睡趁機犯案,明顯不尊重他人身體及性自主權,且犯後態度差,絲毫沒有悔悟,但考量他有賠償小凡20萬元,因此判刑1年10個月。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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