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葉國吏/綜合報導
花蓮一位已婚國中郭姓代課女老師,在15歲男學生阿漢(化名)的主動追求下,答應與他交往,2人成為男女朋友後共計發生5次關係。後來阿漢被甩情緒低落,曝光2人交往的事情,郭女被判處10月有期徒刑,緩刑3年。事件經媒體曝光引起關注,郭姓女老師長相也被曝光,但也有人坦言,郭女可能很難再擔任教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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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判決書指出,郭女在2018年禁不起國三男學生阿漢追求,2人進而交往,並在七星潭海灘、涼亭野戰,甚至一晚就發生3次性關係。不過後來阿漢被分手,心情不好找輔導老師訴苦,輔導老師大驚通報,郭女因此被法辦,她也向檢警坦承跟阿漢發生5次性關係。
法官認為,郭女為人師表卻跟學生發生關係,實在不應該,但考量郭女非社會所稱的「狼師」,故判刑10月、緩刑3年。根據聯合報報導,郭女年約30歲,嬌小可愛、個性活潑有親和力,因只比學生大10多歲,頗受學生歡迎。不過師生戀後,郭女被判刑10月、可緩刑,花蓮縣教育處透露,由於郭女有刑案記錄,未來不可能再獲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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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值得關注的是,男學生案發時距離16歲僅差半年,由於通姦已經除罪化,若以現在來看這起師生戀是完全合法。對此東吳大學法律系教授蕭宏宜則說,以此案來說,由於2人是兩情相悅,如果只因差半年就判老師重刑「這樣判決有何意義」,所以他覺得法官給郭女緩刑是相當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