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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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柳營區一名李姓男子,14日用鐵鍊綁住自己飼養的小黑狗並以時速50公里在馬路上拖行拖行50公尺,狗的腳在路上拖出了長長的血痕,直到小狗發出哀嚎,引起街坊鄰居的注意才罷手。
李姓男子騎機車遛狗,卻不顧小狗沒有辦法跟上。小狗已經沒力氣,但主人還是不減速繼續拖行,導致狗的腳、屁股被馬路磨破,現場血跡遍佈。愛狗人士用手機拍下影片並向動保處舉發,台南市動保處人員昨看到虐狗畫面認為飼主已經涉及虐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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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姓飼主拿著水桶清理路上一道道的血跡,辯稱自己是因為看到狗悶了一天很可憐,才決定帶牠出去玩。然而鄰居對於這種說法提出質疑,表示李姓男子已不是第一次虐狗。平常男子便會打罵狗,不時會傳出狗的哀嚎聲。
依《動物保護法》,虐待動物可罰1萬5000元到7萬5000元罰款,而動保處將前往李姓男子家中,檢查狗狗傷勢後依法開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