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許展溢/台北報導
環保署今(20日)宣布將笑氣預告為我國第一個關注化學物質,並將跨部會與經濟部、衛福部及警政機關等聯手管制,除要求製造、輸入及販賣,業者應取得核可、申報交易資料外,同時禁止於網購平台交易,以防堵青少年濫用吸食行為。違法使用或販售最高可處新台幣30萬元,若致人於死、重傷危害健康致疾病,最高則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併科罰金最高1千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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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說明,笑氣中的「一氧化二氮」主要正常用途,應用在電子半導體產業、醫療麻醉及食品製作奶泡等,但由於有麻醉止痛效果,警政機關近年於查獲多起青少年吸食毒品時,發現併同吸食笑氣助興。因此行政院政策指示基於保障青少年健康,各相關部會應檢討研議共同防堵青少年不當吸食笑氣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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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毒物及化學物質局局長謝燕儒表示,過去國內笑氣的98%都使用於正常用途,但2%的流向及用途待釐清及掌握,是今次將加強管理的部分,該案明天將正式預告,若順利預計今年10月底前就會公告實施。公告列管後,笑氣自公告日起,業者就必須逐筆以網路傳輸方式製作運作紀錄,必須每月完成申報並禁止郵購、電子購物等網路平台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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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燕儒說,另將縮短製造、輸入工業笑氣業者申請許可、貴料申報、容器包裝標示等期程,均應於公告後半年內完成。同時,除使用於特定行業別或其他經環保署及經濟部共同同意者之外,都必須添加二氧化硫,藉由氣體臭味過止目前不當流用吸食情形。
環保署說明,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新增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於今年1月16日施行後,笑氣是第一個被加強管理的關注化學物質,經過審慎評估及訪查後,規劃出管理方式。但笑氣公告為關注化學物質並不影響已有法規管制規定及正常用途,主要在加強填補進口或製造笑氣業者,若再進行分裝販售後則可能無法掌握去向,而流入不當使用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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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燕儒強調,公告後業者就要加註關注化學物質,同時要加註「限工業用,禁止吸食」,吸食就是無照運作,會依法處罰,也就是包括輸入、製造、販賣、使用及貯存等運作行為,從上游到下游都要有核可文件才可運作。
謝燕儒表示,未來至夜店、旅館等場所查緝發現有民眾非法持有笑氣情形,可直接依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處以新台幣3萬元至30萬元罰鍰,若致人於死或危害人體健康等,則加處相關刑事責任,最高處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併科罰金最高1000萬元。倘若違反規定進行網路販售者,違者可處新台幣6萬元至30萬元罰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