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羅志華/台北報導
顏姓男子於2018年大學暑假期間,騎車載馬姓女友於澎湖遊玩時,竟在橋上自撞護欄,2人不僅因強烈撞擊失意、導致不記得當下情況外,馬女更因重傷右眼失明,回台後狠甩了毀她一生的顏男;檢方依過失致人重傷罪起訴顏男,北院日前判顏男5月徒刑、緩刑2年。
顏男於2018年7月9日下午,騎機車載馬姓女友行經馬公市中正橋時自撞護欄,後座的馬女傷勢嚴重,除頭、臉部、肢體骨折外,右眼球更摔到破裂,經急救後雖撿回一命,但右眼確定失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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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車禍失明的馬女回台後,情緒相當崩潰,不僅甩了顏男更對他提告,但2人因當下衝擊過大失憶,讓檢方偵辦一度陷入困難,所幸後來找到目擊駕駛證稱,當時只見顏男的機車從後竄出,超車後卻又不知為何撞上護欄,讓他嚇得趕緊報警,這才釐清車禍是因顏男自撞導致。
顏男於審理中坦承犯行,並承諾在民事賠償之外,會先給馬女20萬補償,北院考量顏男犯後有悔意,又已補償馬女部分款項,依過失致人重傷罪判他5月徒刑、緩刑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