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徐愷昕/彰化報導
彰化某舒壓會館遭民眾檢舉,有假結婚真賣淫情形,警方到場蒐證後,向地檢署聲請搜索票獲准,怎料,該舒壓會館隔年又遭檢舉,受理此案的鄭姓員警便將先前的資料「複製貼上」,向檢方聲請搜索。雖然案件最終順利破獲,但檢方審理時發現警方2次聲請搜索資料雷同,遂將鄭警依偽造文書罪提起公訴,近日判決出爐。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彰化有民眾2016年12月8日向北斗分局檢舉,中山路上某舒壓會館有「假結婚真賣淫」情形。警方受理後,認為該處有從事色情交易行為,遂介入調查,再經分局內部逐級呈核後,2017年2月13日向法院聲請對該舒壓會館執行搜索獲准,隔日鄭警與同局警員一起前往搜索,但卻查無結果。
2017年8月15日及12月21日,民眾又再次報案,指出該店內部有經營色情交易。鄭警受理後因對案件相當熟悉,竟竄改過去偵查報告內的探查時間及部分內容,重包後還附上與年初申請搜索票時幾乎相同的蒐證照片,向檢方再次報請搜索獲准。2018年1月,鄭警與同仁再次前往搜索,當場查扣出性交易相關證據,將業者移送後提起公訴。
檢方事後發現偵查內容與警方蒐證結果不符,經調閱聲搜卷才察覺有異,由於2份資料裡面的內容幾乎雷同,完全沒有更新跡象,檢察官認為鄭警只是把內容「複製貼上」重包,因此將他提起公訴。彰化地院近日判決出爐,他被依偽造文書罪處1年有期徒刑,緩刑2年,並須支付公庫7萬5千元。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