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悅/台南報導
台南市長黃偉哲表示,為提前因應新冠肺炎疫情可能出現社區感染的情況,8月4日開始,將要求台南市各事業單位、機關團體,凡是在室內場所,相關人員必須配戴口罩或者保持社交安全距離,將有2週宣導期,宣導過後違反者將先針對事業單位依防疫相關法令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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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偉哲表示,台灣的疫情由於10幾例的境外移入,導致國人或地方上的民眾有一些疑慮,為能夠確保安全的環境是最重要的,其他部分都在其次,所以市府經過跟中央疫情指揮中心稍微做討論,及中央也有報導說,台南市的戴口罩比率偏低,因此市府將要求在一些室內的場所戴口罩。
黃偉哲說,接下來在兩個禮拜的宣導期之後,市府就開始強制規定,如果違反,將依照中央疫情指揮中心及特別條例的規定來去做處罰,針對業者處罰。這個部分希望說大家還是要謹慎,因為許多專家提到,隨時有第二波疫情要來襲,事實上在台灣之外,許多國家也已經有第二波、第三波,甚至於很嚴重的疫情發生,所以說市府一方面呼籲中央,對於境外進來入境的旅客,不管是國人、還是商務客,一定要加強篩檢措施,加強防疫措施,第二個,對於我們國人,也希望說要做好自己的防疫措施,就是要戴口罩、保持社交距離。
他指出,如果疫情再繼續嚴重的話,市府也要求一些娛樂場所,因為當初是逐步開放,市府將來要逆轉的話,也要逐步收緊防疫措施,就是說現在先要求勸導,接下來如果再不行就強制,然後接下來如果再不行的話,可能考慮對於一些娛樂場所要做高強度的限制,他希望說不要到那天,但是市府必須有未雨綢繆、超前部署的決心跟想法,這樣子才能確保市民朋友們的安全。
黃偉哲說,第一階段會要求所有室內場所能夠保持社交距離或者是戴口罩,這在兩個禮拜的勸導期之後就要求,那如果沒有辦法達到的話,市府會有強制規定來處分這些室內的場所,包括請他們一個禮拜的停業改善,或是相關的可能會做一些罰款的動作。所以這二個禮拜,一方面去持續觀察疫情的演變,一方面做一個宣導。
台南市衛生局指出,市府請各單位研議須佩戴口罩的場域,在密閉空間一定要戴口罩,例如:一、電梯、二、K書中心、三、電影院、四、KTV、五、補習班;另外探病、就診、進入長照機構以及八大行業仍然需維持戴口罩及實聯制,而且不要忘記還是要勤洗手,遵守防疫新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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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無法保持社交距離就要佩戴口罩,否則將依傳染病防治法第37條第1項第6款的規定公告場域,公告實施期限後違反規定者,會依同法第70條第1項第3款規定處新臺幣3000元以上15000元以下罰鍰並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按次處罰之。(更新於18時38分,補充衛生局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