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唐詠絮/彰化報導
彰化縣長王惠美積極向中央爭取相關經費,從即日起整合住宅補貼方案件大幅放寬,不論是租屋、買屋或是整修都有補貼,尤其租屋利息補貼每戶每月3千元,薪資所得也放寬到30,970元,除了提供兩次的受理機會外,申請租金補貼民眾,不用遷戶籍可就近向「租賃地」縣市政府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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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惠美指出,「租金補貼」,條件放寛,申請資格由所得上限從以往最低生活費1.5倍(1萬8582元)提升至2.5倍(3萬970元),名額由1560戶增加到2467戶,開放申請由一年1次增加至2次,從40歲以上放寬到20歲以上、非縣籍租屋者,都可以申請,每戶每月3千元,補貼期限1年;「購屋貸款利息補貼」有173個名額、上限210萬元,償還年限20年;「修繕貸款利息補貼」則有48個名額、上限80萬元,償還年限為15年,歡迎把握機會來申請。
工務處指出,今年縣府向內政部爭取到租屋、買屋及整修三項補助,申請資格的所得上限從最低生活費1.5倍(1萬8582元),提升至2.5倍(3萬970元)可申請,租金補貼也因此提高到2,476個名額,而自購或修繕住宅貸款部分,二項均屬於貸款利息補貼。兩項補貼還款利息以兩年期郵儲定存機動利率加計0.042%、或減計0.533%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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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惠美,歡迎鄉親把握機會,只要符合資格,可以用線上申請,或者向縣府、公所索取申請單申請,特別是租金補助申請,提供2020年8月4日至8月31日及2021年1月18日至2 月5日兩次受理機會受理期間民眾如有租屋、購屋及修繕貸款利息補貼之需求,請備妥申請書及相關文件,郵寄、線上申請或親洽縣府工務處建築工程科申請,服務電話:04-7532194或75321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