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子倩/高雄報導
警消4日中午接獲報案,在愛河有人落水輕生,沒想到警消到場發現,這名落水民眾竟然是遭前三民二分局長李世昌揭發是電玩收賄案共犯的2線3星前警務正林振宏,根據了解,他突然跳愛河的原因,疑似和遭判依貪污罪判16年徒刑定讞有關,判決結果出爐後,他疑似感到不滿,深感自己「受了冤屈」,一直沒辦法釋懷,竟然在2點要到雄檢報到前,含冤跳愛河,幸好路人發現及時報案,他人被救起意識尚清醒,送醫治療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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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了解,林振宏其實被判刑之後,一直沒有辦法釋懷,曾用通訊軟體傳了800字的長文,表達人生自古誰無死,留取丹心照汗青」、「以死明志」、「冤 冤 冤,何時有清廉正義法官還我清白」。只是大家都沒想到,他中午12點到鼓山區鄧麗君紀念館前方、河西路邊時,竟會突然跳入愛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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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發現他的時候,他抓著河面上的漂浮物,在河面上載浮載沉,幸好消防隊到場時,他人意識清醒目前已經被送醫。
回顧這起事件,高雄市三民第二分局前局長李世昌遭控,在2015年10月間,前後收受30多家電玩業者賄賂1144萬元,遭判刑6年4月定讞,已入監執行。但他疑似不願自己被關,審理期間咬出前部屬、2線3星的中階警官林振宏共同收賄、均分賄賂!檢方因此對林男追加起訴,一二審均重判他有期徒刑16年、褫奪公權6年,案經上訴,最高法院審理後,駁回林振宏上訴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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