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結婚3年就外遇!正宮看LINE鹹濕對話氣炸 小三:老公7周年快樂…下場曝

▲▼外遇,離婚,分手,劈腿,小三,偷吃。(圖/翻攝自pixabay)

▲小三挑逗說,「沒套子了阿!要讓我懷孕嗎?我不要。」(示意圖/翻攝pixabay免費圖庫)

記者陳俊宏/綜合報導

新竹一名李姓人妻看張姓丈夫手機的LINE,赫然發現他和一名張姓女子有超鹹濕的對話,像是「要騷嗎?不騷你如何O?不騷你怎麼會用力O我」、「老公~愛你!想我,7周年快樂」。她質問丈夫後,對方坦承結婚3年後就與小三交往,氣得她告小三求償80萬元。法官判小三賠償4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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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指出,李女和丈夫在2011年結婚,育有兩子,她指控,丈夫從今年1月起常藉故工作為由早出晚歸,她在3月發現他和張女的對話;張女不僅明知丈夫已婚,且大肆談論性行為經過及交往過程。

李女丈夫和小三的鹹濕對話例如,「如果哪天說了!那我也不是不愛你,只是不想當第三者了」、「因為我們都在打炮」、「還是你老婆厲害」、「真的愛我嗎?那你甚麼時候才要娶我」、「看了就好想打炮,不覺得早上特別O嗎?特別火熱嗎?早上有特別爽嗎」、「那你喜歡我怎麼穿?挑性的穿嗎?勾引的穿嗎?要騷嗎?不騷你如何O?不騷你怎麼會用力O我」、「沒套子了阿!要讓我懷孕嗎?我不要」、「老公~愛你!想我,7周年快樂」、「你早上爽嗎?真的嗎?為什麼沒有給我驗貨。」

▼元配發現丈夫今年1月起常藉故工作為由早出晚歸,沒想到是去找小三。(示意圖/翻攝pakutaso免費圖庫)

李女控訴,經詢問後,丈夫坦承與被告自2014年起交往至今,她因承受極大創傷及壓力,終日以淚洗面並影響日常生活,造成免疫系統失調前往醫院就診,接受治療並服用具有嚴重副作用藥物,因此向小三求償8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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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三則辯稱,原告沒有抓姦在床,LINE對話紀錄不能證明什麼,只是單純聊天紓解上班壓力,且她與原告丈夫只有曖昧並無交往;原告僅提出藥袋,不能證明什麼。

但新竹地院法官認為,被告和原告丈夫聊天對話內容極盡挑逗、煽情,甚至表明要約做愛;然侵害配偶權的行為並不以通姦行為為限,倘其行為已超越社會一般通念所能容忍範圍,且足以破壞他人婚姻共同生活圓滿安全及幸福程度,即足當之。

法官認為,被告和原告丈夫之間毫不掩飾露骨情慾,並相互討論性行為的過程、感受,顯已非一般單純同事情誼間聊天對話,被告顯然是卸責之詞。法官審酌雙方身分、地位、經濟狀況等,判賠40萬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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