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台北報導
已經退休的溫姓五金包裝工廠老闆去年12月6日陪妻子去醫院看診,不滿心臟內科周姓醫師的回答,氣得直接在診間開罵三字經,還用長柄雨傘刺戳醫師,事後雖然辯稱沒有揮動雨傘,卻被妻子的證詞打臉,最後被士林地院法官依違反醫療法判處4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12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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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姓醫師在偵查期間表示,溫姓夫妻進入診間之後,丈夫手拿白色長柄雨傘坐在旁邊的椅子上,就在說明前次安排的檢查數據時,他正在使用電腦輸入病歷,妻子再度詢問檢查結果,於是回答「我現在不就告訴妳這個結果嗎」,沒想到丈夫突然生氣飆罵「X你娘」,他覺得很錯愕,反應過來後隨即表明「我要告你」。
周姓醫師接著說,因為溫男從座位上站起來,兩人距離很近,擔心會遭到攻擊,他趕忙將椅子往後滑,溫妻也立即起身阻擋,「我站起來準備從診間後門離開,他就拿雨傘朝我左肩刺戳,不顧妻子阻止仍試圖靠近,直到其他護理人員及警衛到場,才把他們帶出診間。」
跟診的李姓護理師證稱,溫妻再度詢問檢查結果,醫師的語氣有比較嚴肅,說「我剛剛在講妳都沒有在聽嗎」,溫男就很生氣站起來罵人,她有看到溫男拿雨傘從妻子身側伸向醫師,醫師隨即說出一句「你怎麼拿雨傘戳我」,眼見氣氛越來越緊張,這才趕快打電話通知保全,接著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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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溫男溫難接受審理時辯稱是不滿周姓醫師回答妻子的語氣,站起來之後只是待在原地罵人,並沒有前進,雨傘也是放在腰前,沒有比手畫腳或揮動,更別提用雨傘攻擊醫師。
但溫妻在偵查中指證,丈夫有對醫師罵三字經,從座位上站起來時情緒很激動,手中還拿著雨傘,被帶離診間之後,仍持續抱怨「沒見過這種醫師」等話。士林地院法官認為,比對醫師、護理師以及溫妻的證詞,皆大致相符,況且縱使溫男不滿醫師口氣,也不能拿雨傘戳人,就算未因此受傷也很危險,加上他事後矢口否認、態度避重就輕,最後依違反醫療法、對於醫事人員以強暴妨害執行醫療業務,判處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12萬元,全案仍可上訴。